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2023-11-28〔2023〕第2号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根据上位法颁布及修改情况,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对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1件市政府规章予以修改。修改的1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修改并对条款顺序作调整后,重新公布。
附件1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市政府规章
一、《秦皇岛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2019年6月22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19〕第1号公布 根据2021年2月7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21〕第1号修正)
二、《秦皇岛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
(2017年12月16日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令〔2017〕第2号公布)
附件2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市政府规章
将《
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