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提供申请资料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2006-04-05 辽地税函〔2006〕4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大连分局: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
〔2005〕4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支持全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
〔2004〕84号)、《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
〔2005〕1087号)、《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发改发
〔2005〕1088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技术改造的投资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备案三种制度。为适应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认真落实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
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
》 (
财税字〔1999〕290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国税发〔2000〕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