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2-25 川地税函〔2002〕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