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承市政字〔2024〕51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市政府决定废止《承德市鼓励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办法》(承市政规字〔2024〕1号)等3件文件。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承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3件)
1.《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承德市鼓励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办法>的通知》(承市政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