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张政规〔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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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关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把握“远近结合、公私两用、新旧衔接”原则,坚持“留改拆”并举,以渐进式、微改造推动城市更新改造,逐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现就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制定如下措施。
一、推进全域城市体检
围绕住房、小区(社区)、街区、城区四个维度,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设定一定数量的核心指标,持续推进全域城市体检工作。
(一)住房维度围绕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从安全耐久、功能完备、绿色智能等方面,设置房屋结构安全、管线管道、入户水质、建筑节能、数字家庭等指标。小区(社区)维度围绕设施完善、环境宜居、管理健全等方面,设置养老、托育、停车、充电等指标。街区维度围绕功能完善、整洁有序、特色活力等方面,设置中小学、体育场地、老旧街区等指标。城区维度围绕生态宜居、安全韧性、智慧高效等方面设置指标。细化每项指标的体检内容、获取方式、评价标准、体检周期等,做到可量化、可感知、可评价。
(二)结合本地实际可增加特色指标,特别是针对停车难、公园绿地少、体育场地不足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引入专项体检,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精准开方,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治建议清单。将解决上一年度体检发现问题的情况纳入到本年度的城市体检工作中,持续推进问题解决。
二、强化城市更新规划
建立“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重点片区单元策划—项目建设方案”更新推进体系,系统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三)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专项规划作为推动城市更新工作的总路线图。专项规划要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衔接一致。
(四)科学划定重点更新片区单元,明确更新时序,原则上从上一年度体检过的街道和社区中选取,着重依据体检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治清单生成更新片区单元和项目清单,与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统筹推进,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综合服务、医疗卫生、一老一幼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推动集成综合超市、快递驿站等综合商业设施,打造“5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片区单元策划要与重点地区、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高度结合,明确设计管控要求。
(五)科学、精准谋划城市更新项目,合理确定更新重点项目,编制项目建设方案,规范和引导项目分年度有序实施。
三、完善土地保障供给
完善存量用地政策、容积率分类管控和奖励等方面政策,推动城市更新提质增效。
(六)实行城市更新存量用地用途转换期政策,既有建筑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用于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享受按原用途、原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满涉及转让需办理用地手续的,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市场价,以协议方式办理。
(七)通过采取存量土地自主改造、房屋征收与协议搬迁实施改造等方式,加快盘活城镇存量、低效国有建设用地,提高城市更新改造效率。自主改造项目可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城市规划要求对自有存量土地自主实施建设,也可通过联营、入股、并购等合法方式进行联合实施,但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八)在不突破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上限的前提下,涉及城市更新项目用地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补齐城市短板而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项目,在对周边不产生负面影响的前提下,其新增建筑规模可不受规划容积率指标制约。
老旧厂区改造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业厂房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九)对改造项目中已批未用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土地,可与周边用地整合实施。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且不影响风貌的前提下,改造项目可增加用地功能的兼容性。
城市更新片区单元内经营性用地可实行带方案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经营性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开发价值低、不能平衡的更新片区,可联动其他出让土地,通过带条件、带方案挂牌进行综合开发。探索片区更新“肥瘦搭配”、跨项目统筹运作模式,对更新改造任务重、经济无法平衡的,与储备地块统筹联动改造,通过协议搬迁、先租后出让(商品住宅除外)、带产业条件出让等多种方式,实现综合平衡。
四、优化服务功能配套
完善老旧商业建筑、老旧厂区、老旧小区内增加服务功能配套设施相关支持政策。
(十)商业、商务办公建筑内,在满足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符合安全要求前提下,可新增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和餐饮等服务配套功能。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允许对原有建筑进行隔层改造以及增加连廊、电梯等配套设施。
(十一)在不违反规划、确保安全且依法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对加装电梯和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违腾空土地等建设车棚、养老设施、托幼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的,新增建筑量可不计入规划容积率。
五、创新工程管理模式
从项目审批、验收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城市更新工程管理方式。
(十二)由同一主体实施的更新单元、单元内多个更新项目可采取整体打包方式统一立项、招标、竣工验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新增用地、不改变原有用途和规模的市政基础设施更新项目和既有建筑更新项目,不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在满足施工条件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前提下,直接办理施工许可。修缮类房屋改造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时,不再要求提交用地手续,涉及改变外立面的需征求数据和政务服务部门意见。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