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10-11 沈地税个〔1997〕33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规定,全文废止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地税局:
现将省地税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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