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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1-04-05 吉地税所字〔2001〕7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吉地税发[2007]94号规定,补充意见第二、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 国税发〔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