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执行新的契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辽宁省财政厅执行新的契税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7-09-22 辽地税农〔1997〕23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辽地税函 〔2003〕290号 )规定,此文已被《辽宁省契税暂行实施办法
》 ( 辽政办发[1999]61号
)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
为了及时执行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在财政部
契税细则和我省
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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