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2-04-19 辽国税函〔2002〕12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邮政企业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