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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正常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正常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征〔2009〕15号 2009-06-02

USHUI.NET®提示:根据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津财法〔2010〕49号规定,列入现行有效且于20051231日前制发的财税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继续执行五年,201611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登记局、征收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完善联合办证规程,提升户籍管理水平,提高非正常户核查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七号令和《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