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失效】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相关税费的通知【全文失效】
川财规〔2019〕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2020年7月13日)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1〕8号)规定,截至2021年11月25日,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川财法〔2023〕8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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