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5.05.13 渝国税发〔2005〕1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规定,重庆市国税局转发意见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5]20号
〕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制定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关于企、事业单位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税收
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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