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0年2月17日 济工信转型字〔2020〕1号
USHUI.NET®提示: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解读
为落实《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 济政字〔2019〕80号),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统计局研究出台了《济南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
根据《济南市促进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是对上年度完工并纳入统计的工业投资项目,按照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奖补政策。
二、政府出台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
政府出台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增强企业投资信心,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投资热情,落实我市投资拉动项目带动战略,确保完成工业投资倍增三年行动计划。该政策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政策门槛低、受益范围广。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单纯购置设备类除外),其中设备购置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都可以申请。
二是资金支持力度大。该政策按照项目购置技术设备总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
三是资金申请程序简便。该政策未对项目提出过多的条件限制,只需要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需要企业提供过多的材料、证明,企业申请只需要提供生产设备发票,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发票和设备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三、普惠性奖补政策对申报主体有什么要求?
申报主体是在济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同时,针对某些企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未能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定报库的情况,《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也作出了详细规定。
四、普惠性奖补政策对申报项目有什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