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部),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延长有效期,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策法规科)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发〔2016〕15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02,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二、《
关于印发日照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日人社发〔2016〕39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81,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三、《关于印发<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日人发〔2007〕12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13,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四、《关于实施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通知》(日人社发〔2010〕56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1,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五、《关于印发<日照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0〕130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2,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六、《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发〔2011〕50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3,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七、《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3〕39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4,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八、《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3〕71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5,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九、《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办发〔2012〕93号),规范性文件登记号RZCR-2016-0130076,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十、《
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5〕52号文件落实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