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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业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电信业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2016-7-27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和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7月28日起,在我省电信业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企业包括: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启用,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启用。
二、本公告所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