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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凤城市刘家河棚铁伴生矿征收资源税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凤城市刘家河棚铁伴生矿征收资源税的批复
辽地税函〔2005〕10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5-24



丹东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硼铁矿石如何征收资源税的请示》(丹地税发〔2005〕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凤城市刘家河和四门子地区所在的硼铁伴生矿,经有关部门鉴定,硼的含量约为8——9%,铁的含量约为27——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资源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