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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加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加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城〔2020〕110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陇南市加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加强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地下管线、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规范化管理,维护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有序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4〕2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建城〔2020〕110号)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城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完善管理制度,补齐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短板,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综合承载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系统治理。打破行业、领域和部门壁垒,解决好地下空间设施“各自为政、分散无序”问题,健全牵头部门抓总、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统筹,实现地下设施与地面设施协同建设,地下设施之间竖向分层布局、横向紧密衔接。


坚持地下为主,精准施策。转变城市建设管理“重地上、轻地下”发展理念,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以地下设施为主,以及相关地面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在此基础上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平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压实责任。发挥好政府在统筹推进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主体作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相关各方责任,落实综合管理牵头部门,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动协调,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推动城市地下基础设施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


(三)工作目标


——2021年7月初,各县区政府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并抄送市住建局备案;9月底前,各县区基本完成以城区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存在的隐患风险点,统筹推动隐患风险点整治,启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以下简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10月底前将普查情况、设施危险源台账及治理措施等数据资料移交牵头部门;11月市级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地下管线普查等相关工作进行核查。同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试点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线集约高效建设及使用。


——2022年底前,纵深推进隐患风险点整治,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复制推广先进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2023年底前,各县区结合城市更新、城市体检、棚户区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排水设施建设及老旧设施改造等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基本消除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完成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各县区将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治理完成情况及平台建设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


——2024年底前,完成全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回头看,持续加强部门协同,完善体制机制,严控隐患风险,构建“底数明晰、管理规范、运行安全”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模式。


——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建设效率明显提高,风险隐患及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城区安全韧性得到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各县区政府要按照“远近结合、科学实施”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摸清设施种类、构成、规模等情况,实现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的有序管理维护。基础信息普查实行属地负责制,要充分运用前期已开展的地下管线普查等工作成果,以供水、排水(包括污水、雨水)、中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为重点,梳理设施产权归属、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等基本情况,积极运用调查、探测等手段摸清设施功能属性、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设施周边水位地质等外部环境。(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政府负责实施,不再列出)


(二)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治理。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城区地下基础设施普查,加强城区地下空间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现地下空间隐患一张图的监测预警。要根据普查掌握的设施周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信息,建立设施危险源及风险隐患管理台账,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设施权属、整改责任单位和质量安全要求,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尤其对各类超期服役的市政基础设施要建立设施安全隐患系统治理台账;结合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加大抢险工程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切实降低设施运营隐患。(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各县区政府要在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城区地下设施竣工、补测补绘等资料,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探索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辅助优化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文广旅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补齐地下设施建设短板。各县区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理念,组织开展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统筹推进设施体系化建设,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燃气、供热、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道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地下管廊系统建设。加强城市地下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城市管道燃气、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优化地下市政项目审批。各县区政府要推行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联合审批,建立地下基础设施应急抢险快速审批机制,严格控制施工挖掘道路总量,从源头减少无序占挖道行为。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以及档案移交等规定,严肃查处未经审批和以地下设施应急抢修为由,随意挖掘城市道路行为,完善施工单位黑名单信用管理,对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予以联合惩戒。加强执法联动和审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制度,提高执法效能。(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落实设施管养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树立“三分建、七分管”管理意识,压实地下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的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责任、有关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善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养护制度的建设,规范设施权属单位的运营养护工作。建立完善设施运营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合理制定供水、供热、广播电视等公用事业价格,保证设施运营正常资金。要加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实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投入使用的管线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防止设施带病运行。健全设施运营应急抢险制度,迅速高效依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要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技术等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有机融合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区政府要将城市作为“有机生命体”,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其他工作相融合,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要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发展需要,立足于城市地下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探索利用大深度地下空间开发,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要对城市地下管线(管廊、管沟)、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有效衔接。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对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健全统筹协调管理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时机,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中,与城市地下各类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有效衔接。要建立完善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沟通共享建设计划、工程实施、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形成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地下管线工程应按照先深后浅的原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工期,施工中严格做好对已有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分散无序施工。地下工程施工要全面排查周边环境,做好施工区域内管线监测和防护,避免施工扰动等对管线造成破坏。科学制定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要求,争取地下管线工程与地面道路工程同步实施,力争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一次敷设到位,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减少“马路拉链”现象。(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旅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