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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038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1994-02-25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近来,不少地区询问税制改革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是否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