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渝府发〔2020〕2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 渝府发〔2022〕17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市征地统筹费收缴标准统一调整为:经营性用地每亩6万元,工业用地每亩2万元,其他用地每亩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