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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鲁发改法规〔2019〕488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现对对截至2019年5月31日有效期届满的10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有效期,请遵照执行。


附件: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 27日


附件



延长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有效期

1

关于进一步规范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工作的通知

鲁计外资〔2004〕268号

2024.5.31

2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发改高技〔2007〕1403号

2024.5.31

3

 关于我省流通领域重点工程中央专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意见

鲁发改经贸〔2010〕465号

2024.5.31

4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产品进口配额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10〕505号

2024.5.31

5

关于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发改外资〔2010〕1278号

2024.5.31

6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监管的通知

鲁发改财金〔2010〕1575号

2024.5.31

7

关于建立大城市冬春蔬菜储备制度的通知

鲁发改经贸〔2011〕351号

2024.5.31

8

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发改地环〔2011〕678号

2024.5.31

9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转报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财金〔2013〕507号

2024.5.31

10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通知

鲁发改投资〔2013〕1546号

2024.5.31






来源: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