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取得的服务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油发〔1994〕1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6号)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5-16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天津、上海、广州、湛江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及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1994〕89号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