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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丽地税政[2008]2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丽地税公告〔2016〕7号规定,文件中“(实行双定管理的执行丽地税征〔2007]112号文件)”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丽地税公告〔2017〕4号规定,文件中“(实行双定管理的执行丽地税征[2007]112号文件)”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8.6.15)规定,文件中“(实行双定管理的执行丽地税征〔2007]112号文件)”内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规定,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有效部分)》序号11点失效。

本文属于目录(全文有效部分)第11条,所以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有效、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处室(局、分局)、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完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办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实行双定管理的执行丽地税征[2007]112号文件),现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

行业

应税所得率(%)

制造业

5

小水电

13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5

交通运输业

6

建筑业

7

饮食业

7

娱乐业

20

其他行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