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0-12-24 )规定,继续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下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延期的公告》 ( 鲁财法〔2021〕6号)规定,不是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规范性文件管理
附件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相关规定
项目名称 |
减免方式 |
文件依据 |
执行期限 |
|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为残疾人服务的生活设施 |
减半 |
计价格﹝2000﹞474号
|
文件有效期内
|
|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
全免 |
|||
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项目 |
全免 |
国发﹝2007﹞24号 财综﹝2007﹞53号 |
文件有效期内 |
|
因地质、地形等条件限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
全免 |
国办发﹝2011﹞45号 |
文件有效期内 |
|
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
全免 |
财税﹝2014﹞77号 |
文件有效期内 |
|
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 |
减半 |
|||
全省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项目 |
全免 |
国办发﹝2013﹞103号 鲁财综﹝2015﹞63号 |
文件有效期内 |
|
备注 |
国家对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