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
上海市国资委管好资本、服务企业履职清单(2020版)
类别 |
序号 |
履职事项 |
子项 |
履职依据 |
履职方式 |
所需材料 |
追责情形 |
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
1 |
重大投资监管事项 |
非主业投资(5亿人民币以上) |
《公司法》《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
备案管理、重大事项报告、事中监测、事后监督检查 |
备案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内部决策文件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一)在履行非主业投资备案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履行非主业投资备案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资产负债率超过70%企业的投资 |
国资委相关工作人员违反《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国资委责令其改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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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3亿美金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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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业管理事项 |
主业目录核定等 |
主业目录核定、主业发展情况报告等 |
相关专项工作报告、内部管理文件等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一)在核定企业主业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核定企业主业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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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 |
3 |
国资资本经营收益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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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审计后的财务决算报表,按比例收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
年度国资收益上缴基数确认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即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侵占、截留、挪用国家出资企业的资金或者应当上缴的国有资本收入的;(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未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三)在组织收取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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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产核资事项 |
清产核资申请立项 |
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
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中介鉴证报告及证据材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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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结果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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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革与改组 |
5 |
改制重组管理事项 |
一级企业改制、合并、分立、解散、破产 |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审批 |
企业改制重组请示、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一)在制定国有企业新设方案、审核国有企业重组方案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制定国有企业新设方案、审核国有企业重组方案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重要子企业改制重组事项 |
《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前备案 |
企业改制重组请示、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一)在审核国有企业重组方案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核国有企业重组方案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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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章程管理事项 |
6 |
章程制定与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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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请示、企业董事会决议、章程草案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即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制定修改或参与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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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产权管理 |
7 |
国有股权内部整合事项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对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产权登记证(表)、决策文件、审计报告、协议、可行性研究报告、划出方债务处置方案、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国有企业重大国有产权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重大国有产权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企业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 |
对企业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转让方案、必要性及受让方情况、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协议、产权登记证(表)、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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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
对企业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资产重组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法律意见书、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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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
对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转让方案、转让方及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可行性报告、协议、以非货币资产支付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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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 |
对国有股东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划转双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划出方债务处置及或有负债处置方案、主要债权人无异议函、重组计划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控股权转移)、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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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有资本权益变动事项 |
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 |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对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增资方案、必要性及投资方情况、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协议、产权登记证(表)、法律意见书、其他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等按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资本金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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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实资产核销 |
《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办关于不实资产核销中相关资产处置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地方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本市国有企业不实资产核销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 |
对不实资产核销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批复 |
资产清查报告、请示、主管委办局复核意见、专项审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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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
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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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 |
对国有股东控股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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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有股权确权事项 |
国有股东证券账户标识管理 |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对国有股东证券账户标识管理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产权登记证(表)、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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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 |
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企业的界定结果报告及主管单位的界定报告或律师等出具的查证报告、营业执照、资产负债表、开办验资报告或有关证明、土地房产等有关权利证明、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办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相关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办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相关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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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 |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对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发放或授权企业发放产权登记证(表) |
申请文件及有关登记依据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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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股权转让受让事项 |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
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事项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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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 |
对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受让方征集及选择情况、转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协议、定价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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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
对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可行性报告、方案、受让方(投资人)征集及选择情况、协议、资产作价金额及说明、尽调报告(国有股东国有产权变动)、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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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对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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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
对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批复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尽调报告和估值报告(取得控股权)、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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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易场所管理 |
产权交易场所的设立、设立条件的重大变更、终止有关事项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对设立和终止有关事项提出评估意见并公示后,报市政府批准;对设立条件的重大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 |
申请文件、其他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没有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制度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二)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三)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四)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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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场所变更交易品种、模式、规则、主要股东等事项 |
对申请变更材料审查后,出具同意意见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
申请文件、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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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
12 |
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考核和领导人员薪酬管理 |
市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非金融企业) |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
市国资委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施任期(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决定薪酬结构和水平;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 |
按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执行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二)在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市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金融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
对市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施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
1、年度考核评价指标数据表及相关说明、专项复核报告、财务决算报表 2、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结果计分表及相关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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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长期激励 |
13 |
股权和分红激励事项 |
本市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外)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工作事项的通知》《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激励计划相关材料的审核及批复 |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请示(函)、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核心要素说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考核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方案、上市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如有)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审批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方案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方案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张江股权和分红激励 |
《企业国有资产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推进实施<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激励计划相关材料的备案 |
监管企业关于所属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备案请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激励方案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的相关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法律意见书(如为申请突破政策或股权激励方案)、评估报告(如为股权激励方案其他需要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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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财务监管 |
14 |
财务预算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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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年度预算工作文件 |
组织专家对企业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指标安排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批复 |
年度预算编制说明书、年度预算数据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审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15 |
财务决算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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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市国资委年度决算工作文件 |
对企业决算报告的完整性和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核,在批复中揭露需整改问题和需关注风险 |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数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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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发行债券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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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对企业拟申请债务融资的金额、成本等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批复。 |
发债请示、内部决策文件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审批国有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审批国有企业债券发行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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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企业负责人管理 |
17 |
企业领导人员出国管理 |
因私出国(境)管理 |
《市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 |
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人员报备、出国(境)审批、证件管理等 |
以《市管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党委〔2016〕172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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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 |
《因公出国人员审批管理规定》 |
审批 |
因公出国任务请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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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及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委派事项 |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免 |
《公司法》《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等事项 |
企业党委关于领导人员任免或董事会选聘经理班子成员方案的请示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即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不按照法定的任职条件,任命或者建议任命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二)在开展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察任免、考核评价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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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外派监事委派 |
《公司法》《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管国有企业外派监事管理办法》 |
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委派外部董事、外派监事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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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基础管理 |
19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事项 |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 |
核准 |
《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表》等材料,详见《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20〕100号)文中附件一中列示的评估项目核准申报资料清单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国资委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一)在核准备案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违反法定权限、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二)在核准备案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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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 |
备案 |
《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等材料,详见《上海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操作手册》(沪国资委评估〔2020〕100号)文中附件二中列示的评估项目备案申报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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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企业划拨、空转土地使用权处置事项 |
国有企业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 |
《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资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清理调整中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意见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等六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空转土地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审批 |
关于办理划拨(空转)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请示、划拨(空转)土地使用权主体变更的土地情况申报表、划拨(空转)土地权利人变更承接单位股权结构说明表、其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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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空转土地使用权处置 |
市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0版)
类别 |
序号 |
监管事项 |
子项 |
监管依据 |
监管措施 |
所需材料 |
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
1 |
重大投资监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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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案、定期报告及后评估、事后监督检查 |
备案报告、可研报告、程序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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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战略规划管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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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
定期报告、中期评估及后评估 |
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等程序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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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国资收益支持项目监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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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指引 |
定期报告、中期检查、验收及调整变更的确认 |
项目季度汇总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意见书、验收报告及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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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治建设 |
4 |
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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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已被《 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公布2022年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沪国资委法规〔2023〕40号)废止】 |
备案 |
任命文件 |
5 |
企业重大纠纷案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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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
个案报告和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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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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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
报告 |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报告和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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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权管理 |
7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事项 |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
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产权转让交易情况定期报告、企业产权转让情况检查和抽查、交易结果信息公开 |
制度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抽查方案中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交易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报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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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内部无偿划转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抄送 |
抄送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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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变动 |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企业注册资本金变动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产权转让交易情况定期报告、企业产权转让情况检查和抽查、交易结果信息公开 |
制度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抽查方案中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交易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报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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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国有参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受让方征集及选择情况、转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协议、定价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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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国有参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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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规定比例或数量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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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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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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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检查、报告 |
申请文件、决策文件、合规性文件、定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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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国有资本权益变动事项 |
国有控股上市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比例低于合理比例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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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国有股权内部整合事项 |
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资产重组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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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
请示、决策文件、资产重组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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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在本企业集团内部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
请示、决策文件、转让方案、转让方及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可行性报告、协议、以非货币资产支付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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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东在本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划转双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划出方债务处置及或有负债处置方案、主要债权人无异议函、重组计划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控股权转移)、法律意见书、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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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有股东因破产、清算、注销、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以及国有股东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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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
备案 |
经济行为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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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产权交易市场经营规范及监督检查 |
产权交易场所相关信息变更备案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备案 |
(1)备案报告;(2)根据具体备案事项提供相关材料:①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②变更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③变更企业类型;④修改章程、风险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⑤对外开展合作经营;⑥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
|
产权交易场所日常及重大事项报告 |
报告 |
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
产权交易场所信息监测及检查 |
信息报送、监督检查 |
统计监测平台及监督检查方案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
||||
四、财务监管 |
13 |
提质增效 |
年度提质增效 |
市国资委年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
按年度备案 |
监管企业年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
月度财务动态监测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
按月度备案 |
月度财务数据及月度财务分析 |
|||
企业风险跟踪(含金融风险) |
年度工作通知 |
日常监督 |
企业重大风险事项报告 |
|||
14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财务风险预警 |
《关于做好2010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做好2010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国资委管理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
按月度备案 |
月度财务风险预警亮灯分析 |
|
重大风险排查和跟踪监测 |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市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监管企业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2020年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
按季度备案 |
所需季度风险报告及清单 |
|||
15 |
年度国有资产统计 |
无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 |
按年度备案 |
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编制说明、国有资产情况报告 |
|
16 |
重大财务制度 |
担保业务工作制度 |
《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
一次性备案 |
公司章程 |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控若干重点工作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工作制度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内控体系建设方案 |
《关于加快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一次性备案 |
工作方案 |
|||
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方案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工作方案 |
|||
17 |
重大财务事项 |
资金管理(企业重大融资或资金支付行为) |
备案 |
情况说明 |
||
对外担保(超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保限额的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 |
《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
备案 |
担保情况报告 |
|||
对外捐赠(超过规定或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 |
备案 |
捐赠情况报告 |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按年度备案 |
情况报告及复核报告 |
|||
一般股权变动、改制财务审计 |
《上海市国有企业一般股权变动事项财务审计工作规则》(2011年4月13日修订) |
备案 |
备案表 |
|||
五、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
18 |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 |
|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
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及结果进行审核备案;按规定披露考核薪酬相关信息,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
|
六、收入分配 |
19 |
企业收入分配管理事项 |
工资总额清算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第二次修订)、《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批下放、优化和取消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工资总额管理和执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
对监管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和总部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复核和清算评价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
1、年度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2、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表(集团合并表);3、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补充表;4、监管企业总部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表;5、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汇总一览表;6、监管企业总部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补充表 |
七、企业负责人管理 |
20 |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管理事项 |
股东会会议通知、决定和记录 |
参加会议,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报告 |
1、董事会会议决议;2、股东会会议通知;3、股东会会议议案;4、股东会议案相关辅助材料 |
|
董(监)事会或董(监)事报告 |
《公司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报告管理办法》 |
企业应将相关报告情况及时报国资委备案 |
1、董(监)事会报告;2、董(监)事报告;3、董(监)事会会议议案;4、董(监)事会会议决议 |
|||
董(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
《公司法》 |
查阅 |
1、董(监)事会议通知;2、董(监)事会会议记录 |
|||
八、监督检查 |
21 |
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
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 |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部分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相关材料 |
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国资委管理的其他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相关材料 |
|||
22 |
审计整改事项 |
|
《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已被《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资委审计〔2021〕309号》废止】
|
企业收到审计报告一个月后上报审计整改方案;企业收到审计报告三个月后上报审计整改结果;市国资委建立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动态管理和跟踪检查,实施对账销号 |
相关材料 |
|
23 |
专项审计检查事项 |
境外资产检查事项 |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检查制度>的通知》 |
对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
相关材料 |
|
其他专项审计检查 |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
开展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 |
相关材料 |
|||
内控测评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关于加快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内部控制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随企业财务决算的批复下达,并督促企业对内控测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
相关材料 |
|||
24 |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事项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检查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委托稽查事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 |
相关材料 |
|
25 |
内部审计管理事项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市国资委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企业按要求报告重大事项、市国资委指定项目的审计结果;企业按年报告工作计划与总结、按季报告内审统计数据;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质量的检查和评价 |
相关材料 |
|
26 |
企业决算审计管理事项 |
市国资委出资多元投资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企业集团、整体上市企业集团选聘中介机构结果 |
《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 |
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形成决议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
相关材料 |
|
市国资委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集团中介机构选聘 |
《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按照“选用分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事务所选聘工作。在上海市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告,明确资质要求、工作程序等,并对外公示选聘结果 |
相关材料 |
|||
27 |
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事项 |
|
受理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监督企业整改等工作 |
相关材料 |
||
28 |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容错纠错工作事项 |
|
《印发<关于激励上海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受理相关企业人员提出的容错纠错申请,或针对违规责任追究事项对容错纠错对象开展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形成容错认定建议、结果反馈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监督企业整改等 |
相关材料 |
|
九、基础管理 |
29 |
企业金融类业务监测管理事项 |
基金业务监测管理、非金融服务类企业投资管理金融企业监测管理 |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日常监督 |
基金业务统计表、投资管理金融企业统计表 |
30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事项 |
|
检查 |
自查报告,自查表、评估项目汇总表等 |
||
31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
企业突发事件和工伤死亡事故报告 |
《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处置,报领导及上级决策,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报领导及上级决策 |
企业突发事件和工伤死亡事故情况书面报告 |
|
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
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 |
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
市国资委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2020版)
类别 |
序号 |
监管事项 |
子项 |
监管依据 |
监管措施 |
所需材料 |
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
1 |
重大投资监管事项 |
|
后备案、定期报告及后评估、事后监督检查 |
备案报告、可研报告、程序性文件 |
|
2 |
战略规划管理事项 |
|
《上海市国有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
定期报告、中期评估及后评估 |
规划文本及编制说明等程序性文件 |
|
3 |
国资收益支持项目监管事项 |
|
《市国资委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项目专项扶持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工作指引 |
定期报告、中期检查、验收及调整变更的确认 |
项目季度汇总情况、中期检查报告及意见书、验收报告及意见书 |
|
二、法治建设 |
4 |
企业设立总法律顾问事项 |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备案 |
任命文件 |
5 |
企业重大纠纷案件管理 |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
报告 |
个案报告和年度报告 |
|
6 |
合规管理 |
|
报告 |
重大合规风险事件报告和年度报告 |
||
三、产权管理 |
7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事项 |
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
企业资产转让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产权转让交易情况定期报告、企业产权转让情况检查和抽查、交易结果信息公开 |
制度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抽查方案中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交易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报送的材料 |
|
企业国有产权内部无偿划转 |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股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抄送 |
抄送文件 |
|||
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变动 |
《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增资扩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
企业注册资本金变动管理制度备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产权转让交易情况定期报告、企业产权转让情况检查和抽查、交易结果信息公开 |
制度备案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交易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抽查方案中要求企业提供的材料、交易结果信息公开要求报送的材料 |
|||
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国有参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受让方征集及选择情况、转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协议、定价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
国有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国有参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规定比例或数量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其他 |
|||||
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法律意见书、其他 |
|||||
8 |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 |
|
《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有限合伙企业国有权益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检查、报告 |
申请文件、决策文件、合规性文件、定价依据 |
|
9 |
国有资本权益变动事项 |
国有控股上市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比例低于合理比例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他 |
||
10 |
国有股权内部整合事项 |
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不属于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备案 |
请示、决策文件、资产重组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法律意见书、其他 |
||
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 |
请示、决策文件、资产重组方案、评估报告及其核准或备案文件、法律意见书、其他 |
|||||
国有股东在本企业集团内部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 |
请示、决策文件、转让方案、转让方及受让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可行性报告、协议、以非货币资产支付说明、12个月内的重大情况和债务债权情况、法律意见书、尽调报告(控股权转移)、其他 |
|||||
国有股东在本企业集团内部无偿划转上市公司股份 |
请示、决策文件、方案、可行性报告、协议、划转双方基本情况、审计报告、划出方债务处置及或有负债处置方案、主要债权人无异议函、重组计划或未来三年发展规划(控股权转移)、法律意见书、其他 |
|||||
11 |
国有股东因破产、清算、注销、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以及国有股东质押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 |
|
《关于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
备案 |
经济行为相关材料 |
|
12 |
产权交易市场经营规范及监督检查 |
产权交易场所相关信息变更备案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备案 |
(1)备案报告;(2)根据具体备案事项提供相关材料:①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②变更住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③变更企业类型;④修改章程、风险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⑤对外开展合作经营;⑥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
|
产权交易场所日常及重大事项报告 |
报告 |
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
||||
产权交易场所信息监测及检查 |
信息报送、监督检查 |
统计监测平台及监督检查方案中要求提供的材料 |
||||
四、财务监管 |
13 |
提质增效 |
年度提质增效 |
市国资委年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
按年度备案 |
监管企业年度提质增效工作方案 |
月度财务动态监测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国有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
按月度备案 |
月度财务数据及月度财务分析 |
|||
企业风险跟踪(含金融风险) |
年度工作通知 |
日常监督 |
企业重大风险事项报告 |
|||
14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财务风险预警 |
《关于做好2010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做好2010年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国资委管理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工作的通知》 |
按月度备案 |
月度财务风险预警亮灯分析 |
|
重大风险排查和跟踪监测 |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市国资委关于深入推进监管企业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2020年监管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通知》 |
按季度备案 |
所需季度风险报告及清单 |
|||
15 |
年度国有资产统计 |
无 |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 |
按年度备案 |
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数据、编制说明、国有资产情况报告 |
|
16 |
重大财务制度 |
担保业务工作制度 |
《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
一次性备案 |
公司章程 |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金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金管控若干重点工作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工作制度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制度文件 |
|||
内控体系建设方案 |
《关于加快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一次性备案 |
工作方案 |
|||
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方案 |
《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负债率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一次性备案 |
工作方案 |
|||
17 |
重大财务事项 |
资金管理(企业重大融资或资金支付行为) |
备案 |
情况说明 |
||
对外担保(超过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担保限额的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债权人主张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等) |
《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 |
备案 |
担保情况报告 |
|||
对外捐赠(超过规定或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事项) |
备案 |
捐赠情况报告 |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按年度备案 |
情况报告及复核报告 |
|||
一般股权变动、改制财务审计 |
《上海市国有企业一般股权变动事项财务审计工作规则》(2011年4月13日修订) |
备案 |
备案表 |
|||
五、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 |
18 |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管理 |
|
《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
对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指导,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及结果进行审核备案;按规定披露考核薪酬相关信息,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 |
|
六、收入分配 |
19 |
企业收入分配管理事项 |
工资总额清算 |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根据2019年3月2日第二次修订)、《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关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批下放、优化和取消审批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属国有企业2019年度工资总额管理和执行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
对监管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和总部工资总额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复核和清算评价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
1、年度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说明;2、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表(集团合并表);3、监管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补充表;4、监管企业总部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表;5、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汇总一览表;6、监管企业总部工资总额执行结果清算补充表 |
七、企业负责人管理 |
20 |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管理事项 |
股东会会议通知、决定和记录 |
参加会议,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报告 |
1、董事会会议决议;2、股东会会议通知;3、股东会会议议案;4、股东会议案相关辅助材料 |
|
董(监)事会或董(监)事报告 |
《公司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报告管理办法》 |
企业应将相关报告情况及时报国资委备案 |
1、董(监)事会报告;2、董(监)事报告;3、董(监)事会会议议案;4、董(监)事会会议决议 |
|||
董(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 |
《公司法》 |
查阅 |
1、董(监)事会议通知;2、董(监)事会会议记录 |
|||
八、监督检查 |
21 |
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
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类管理办法》 |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对部分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相关材料 |
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市国资委管理的其他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
相关材料 |
|||
22 |
审计整改事项 |
|
《上海市市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
企业收到审计报告一个月后上报审计整改方案;企业收到审计报告三个月后上报审计整改结果;市国资委建立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动态管理和跟踪检查,实施对账销号 |
相关材料 |
|
23 |
专项审计检查事项 |
境外资产检查事项 |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检查制度>的通知》 |
对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
相关材料 |
|
其他专项审计检查 |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 |
开展对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抽查 |
相关材料 |
|||
内控测评 |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关于加快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内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
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内部控制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随企业财务决算的批复下达,并督促企业对内控测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
相关材料 |
|||
24 |
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事项 |
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检查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 |
委托稽查事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 |
相关材料 |
|
25 |
内部审计管理事项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上海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
市国资委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要点;企业按要求报告重大事项、市国资委指定项目的审计结果;企业按年报告工作计划与总结、按季报告内审统计数据;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对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质量的检查和评价 |
相关材料 |
|
26 |
企业决算审计管理事项 |
市国资委出资多元投资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企业集团、整体上市企业集团选聘中介机构结果 |
《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 |
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或相关权力机构批准形成决议后,报市国资委备案 |
相关材料 |
|
市国资委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集团中介机构选聘 |
《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市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
按照“选用分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事务所选聘工作。在上海市国资委网站上进行公告,明确资质要求、工作程序等,并对外公示选聘结果 |
相关材料 |
|||
27 |
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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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问题线索,开展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监督企业整改等工作 |
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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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容错纠错工作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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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激励上海地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担当作为实行容错纠错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受理相关企业人员提出的容错纠错申请,或针对违规责任追究事项对容错纠错对象开展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形成容错认定建议、结果反馈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监督企业整改等 |
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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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础管理 |
29 |
企业金融类业务监测管理事项 |
基金业务监测管理、非金融服务类企业投资管理金融企业监测管理 |
《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上海市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日常监督 |
基金业务统计表、投资管理金融企业统计表 |
30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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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
自查报告,自查表、评估项目汇总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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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
企业突发事件和工伤死亡事故报告 |
《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处置,报领导及上级决策,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报领导及上级决策 |
企业突发事件和工伤死亡事故情况书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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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
《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的通知》 |
根据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考核 |
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