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0〕38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鲁人社发〔2016〕4号)规定,保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鲁人社字〔2020〕177号)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促进财源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0]61号)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原取暖补贴标准不再执行。
二、企业离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