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兰政办发〔2022〕99号
USHUI.NET®提示: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兰州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兰政办发[2019】149号)同时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一批文件的通知》 ( 兰政发〔2024〕33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