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甘政办发〔2017〕11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甘政发〔2023〕60号》规定,全文失效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 国办发〔2016〕85号),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补齐短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消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推动民生改善,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完善市场机制,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政策引导,改进服务管理,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营造竞争有序、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
2.坚持整体统筹,协调发展。统筹产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强化协同发展,推动优势互补,构建分工协调、布局合理、优势对接、多极支撑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
3.坚持质量提升,有效供给。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实施质量品牌战略,推行低碳绿色发展。加强供给能力建设,完善流通信息网络,努力增加服务种类,优化供给。
4.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合作。创新服务管理模式,着力突破市场体系、服务模式、运行机制等影响产业发展的瓶颈障碍。抢抓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打造向西开放战略平台,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1.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1)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制定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全域景区化、产业融合化、全民共享化”原则,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特色化、旅游服务规范化、游客进出便利化和旅游环境优质化,全力打造全域旅游品牌。2018年底前,创建14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到2020年,4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中一半以上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2)加快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加快制定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特色美食、农事体验、民俗展演、乡村手工艺等旅游项目,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建设一批全国和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改善休闲农业基地的种养条件,实现特色农业加速发展、村容环境净化美化和休闲服务能力同步提升。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特色村、乡村度假地、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和精品民宿。
(3)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支持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在邻近的重点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主要交通干道旅客集散点等设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专区,带动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开展旅游电商万村千店行动,支持有条件的重点村建设旅游扶贫电商平台,开展在线宣传推广、特产销售、旅游线路营销。到2020年,全省建设1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和200个乡村旅游扶贫电商示范村。
(4)加快发展自驾游。研究完善旅居车准驾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做好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衔接落实工作。
(5)推动体育教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制定促进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展多元体育运动,发展时尚健康旅游和户外休闲旅游,集中打造一批户外运动基地和系列户外体育运动产品。开发特色体育旅游项目,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构建丝路户外旅游长廊和多元户外旅游线路。制定关于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推动研学旅行健康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农牧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2.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支持实体书店建设。实施“千里丝绸之路”公共服务场所出版物经销点建设工程,鼓励实体书店到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社区等公共场所开展出版物代销业务。充分利用重大节日节庆,组织开展优秀出版物进军营、进工厂、进社区展示展销活动。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产业发展,努力形成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具备多元文化功能、布局合理的复合式文化场所。
(7)积极开展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有效推进兰州市、张掖市国家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推动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总结试点工作可供借鉴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具有推广意义的经验模式,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8)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2017年在庆阳市等地区和敦煌研究院、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文化产业发展集团、读者出版集团、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开展试点工作,2018年在全省文化文物单位全面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培育3—5支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团队,打造3—5个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品牌。
(9)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娱乐行业丰富经营业态,增强体验式服务,不断拓展新型文化产业业态。以发展连锁经营推动娱乐行业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品牌和规模效应。支持民间社团、行业协会、生产企业、娱乐场所等合力打造游戏游艺竞技赛事,以竞技比赛带动游戏游艺产品的研发推广、经营业态的转变和行业形象的提升。制定娱乐行业环境服务相关标准,开展服务环境分级评定工作,引导行业提高服务品质,优化环境布置,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10)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原创,建设敦煌、天水两个动漫创意角本基地和兰州动漫产业基地,打造以兰州为核心,以陇东南地区和河西地区为两翼的“一核两翼”动漫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省工信委。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3.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1)加快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类社团机构积极组织和承办体育赛事活动。以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为切入点,完善“三大球”公共服务体系,夯实群众基础。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思路,通过联办、合办的方式筹建甘肃专业足球、篮球、排球队。发展职业三大球俱乐部,推动实现俱乐部地域化、产业化,畅通向职业俱乐部输送人才渠道,支持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化发展。
(12)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利用。全省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逐步向社会开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的室外健身场地和健身路径,一律免费使用。继续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工作,创造条件促进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
(13)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结合全省健身休闲产业实际,制定全省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实施冰雪运动、山地户外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发展规划。发挥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不断扩大健身休闲产业发展规模,增强发展潜力。
牵头单位:省体育局。
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4.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4)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鼓励社会办医,扶持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组织开办公益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康复护理、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等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护理服务和养老服务。
(15)发展多样化健康服务。加强健康教育和养生保健科普宣传,大力普及健康养生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理念。以防病治病为重点,积极开发和提供治疗慢性病、防病保健强身、抗衰老益寿延年、美容化妆等所需的健康相关产品和服务。支持各级医疗机构开展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家庭签约服务等健康服务,根据市场需求开展医学美容、毛发移植、中医减肥等医疗保健服务。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向全国推广的部署,适时扩大我省试点范围。
(16)创新和探索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和体制机制。重点推进各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探索多种形式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研究制定医疗机构老年人入住和护理等级等行业标准,规范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通过转型、合作等形式探索开展为老服务。增强基层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形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持续的医养结合服务。
(17)推进健康医疗旅游发展。以发展中医药生态养生经济、弘扬中医药生态养生文化为重点,全力推进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争取建设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加快中医药旅游生态园景区建设,鼓励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民间资金参与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开发,推进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创建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加强中医保健机构和旅游企业的合作,深度挖掘中医药养生文化与旅游的结合点,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产品。
(18)实施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总体按照构建六大经济模式、三大产业体系、八大支撑体系和实施八大健康行动的“6388”大健康产业行动计划的发展思路,到2020年,三大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健全,大健康产业发展壮大,产值达到6000亿元,成为引领和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牵头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农牧厅、省地税局、甘肃保监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5.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9)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20)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将城镇中闲置的厂房、医院及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各类机构,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加服务供给。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相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享受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扶持。
(21)建立健全老年人福利服务保障制度。全面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为特困、低保、计生特殊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服务补贴,用于购买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合作的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银行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护理救助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人社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甘肃保监局。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6.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22)深化国有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按照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所办教育机构改革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省属国有企业为所办教育机构建设提供支持,不断改善省属国有企业职业(职工)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完善经费筹集制度,避免因企业经营困难导致优质职业(职工)培训机构等资源流失,加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为“双创”提供更多人才支撑。
(23)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重点围绕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学科、薄弱空白学科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推动“一带一路”高校联盟做实做强。支持引导高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求,深化与沿线国家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支持甘肃中医药大学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医学院建立合作关系。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政府国资委。
实施主体: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7.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24)加快汽车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省实际,抓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严格落实二手车限迁政策,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
(25)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依托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甘肃(兰州)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开放口岸,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申请开展汽车平行进口业务。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配合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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