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法释〔2010〕16号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0-12-15

USHUI.NET®提示: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第十三批)的决定》 ( 法释〔2019〕11号规定,全文废止。民事诉讼法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已于2010年1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2月15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法释〔201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