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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形势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西州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形势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西政办〔2020〕5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1年1月8日规定,继续有效(保留)

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形势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州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海西州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形势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我州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居民就业稳定就业形势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 ( 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20〕6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和农民工务工工作的实施意见》 ( 青政〔2020〕2号)、省政府办公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举措》 ( 青政办〔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存量


1.抓实疫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提供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技术指导,督促落实工作场所、食堂宿舍等防控措施,做好一旦发生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2.提高复工复产效率。全面落实省州关于推进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加强制造业、建筑业、物流业、公共服务业和农牧业生产等上下游产销对接和生产调度,强化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达产达效。


3.提高服务便利度。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提高复工复产、达产达效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等难题,保障企业复工所需防控物资。


4.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扩大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延长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时间。


5.落实企业阶段性社保减免政策。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期限至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期限至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4月30日。


6.阶段性减缓企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2020年2月至6月,减半征收企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含生育保险)。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持续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贴等政策,确保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8.灵活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出具承诺保证书后,可以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不影响复工复产进度。


9.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用工保障制度。聚焦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针对用工困难问题建立即时响应机制,提供“一对一”用工服务。针对我州人力资源不足瓶颈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招工难的问题,通过给予用工企业招聘费用补贴,鼓励省内外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劳务公司、劳务经纪人等,全面参与州内企业员工招聘和跨区域引进劳动力资源。州内企业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等中介机构招聘员工的,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补贴。


10.扩大线上招聘服务。深化政企合作,畅通复工信息,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海西州手机就业服务平台”、“青海省人社通APP”等平台广泛收集和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挖掘当地产业园和服务业带动就业潜力,引导就地就近就业,加大线上招聘力度,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专项行动。扩大人力资源供求双方在线上办理事项,鼓励进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新模式。鼓励企业吸纳本地求职人员就业,提高复工率,切实为企业解决招工用工难的问题。


二、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11.发挥产业链带动就业作用。围绕“五个示范省”建设、“四种经济形态”培育壮大、“五个千产业集群”打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构建以柴达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升级版”为目标的循环产业集群,以推动重点产业发展拓展就业空间。


12.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扩岗就业。深入开展“重点项目攻坚年”和“审批破冰”活动,建全项目联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备案、建设用地、信贷融资等问题。加快镍钴矿采选、超白太阳能玻璃、120万吨优质纯碱、40万吨阴极铜等重大项目建设。抓好项目开复工工作,积极落实水电路等要素配套条件,力争所有项目全部开复工。抓住国家和省上正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扩大“新基建”等领域投资的有利机遇,加强项目谋划,做实项目前期,加大沟通协调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项目计划,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带动扩岗就业。


13.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坚定不移走产业集群发展道路,推动工业经济提质量、增效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着力培育工业发展新动能。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加大煤气电等要素协调保障力度,促进企业提产增效。落实好国家、省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优惠政策和州上的具体措施,打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组合拳”。建立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研判预警机制,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调控,加大按旬调度和监测力度,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促进全州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14.大力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快释放新冠肺炎疫情抑制的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需求。立足海西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质量管理、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工业发展的配套支撑能力。做优商贸物流、电子商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服务业,打造格尔木、德令哈城市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服务项目,推出一批民俗游、冰雪游等冬春季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业向全域全季化发展。谋划一批具有海西特色的文化活动,办好“环湖赛”闭幕式、第二届柴达木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促进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持续增强。


15.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带动就业。继续实施“百项改造提升”和“百项创新攻坚”工程,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数量继续增长。合理划分科技领域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技术创新共享机制,依托省内外科研平台资源,大力推进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科研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积极引进人才,培养实用人才,用好本土人才,为现代化强州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新驱动发展。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16.优化创业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推进商务领域改革,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和“一网通办”工作。


17.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不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全面推行“创业培训指导+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引领带动”的“四创”工作模式,严格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鼓励和引导具有我州户籍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自主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我州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新增就业人数超过现有职工人数30%的(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程序、财政贴息标准和申请程序按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支持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平台就业人员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18.畅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渠道。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重点群体。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推荐免担保机制。继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双创企业、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 “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活动,提升金融供给水平。


19.支持多渠道灵活创业。实行柔性城市执法管理,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积极发展“小店经济”,打造特色鲜明的步行街,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逐步向各市县延伸,扩展门店,带动就业。涉及办理用地手续的,在符合规划的基础上,及时办理,并支持优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


20.鼓励发展互联网+创业。以电子商务创业为切入点,提升州内电商产业园、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深化电子商务普及应用。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返乡青年、大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开办网店,通过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短视频营销等方式实现创业就业。积极推动我州电子商务经营者入驻国内知名电商平台,指导网络经营者开设线下体验店,进一步扩大从业人员就业渠道。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平台就业人员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探索,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覆盖面和实效性。


21.加大创业培训力度。积极发挥“浙江工商学院海西州培训基地”的阵地作用,整合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州内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开展系统性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围绕“培训一人、创业一人、带动多人”的目标,对创业人员进行跟踪了解,及时协调解决在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业者提供SIYB培训、创业专家咨询、小额无息创业贷款等多项后续服务。


22.加大对各类孵化场所扶持力度。通过落实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补贴制度,着力培育创业创新主体,鼓励支持就业服务机构及其它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创办创业孵化基地,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对其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取暖费、通讯费、房租、物业管理六项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23.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全方位、广角度、宽领域、多层次宣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意义,通过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典型巡回宣讲会等系列活动,增强全民创业热潮。认真组织实施优秀创业项目评选和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及创业成果展等活动,着重表彰、宣传一批全民创业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创业、参与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局面。


四、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转移就业


24.促进农民工返岗复工。加强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和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推广健康信息互认等机制,为务工目的地集中、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民工提供“点对点”直达服务。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信息对接,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对组织集中返岗的企业和劳务输出的地区,根据需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卫生防疫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


25.鼓励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支持农牧民就地就近就业。2020年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时,施工企业用工人员中吸纳本州常住人口不少于10%。


26.支持跨区域转移就业。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的劳动力转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民工跨区域就业的,可参照推荐一般失业人员就业标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政策。鼓励劳务经纪人带领农民工有组织劳务输出,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劳务经纪人补贴。


27.保障农民工工资。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大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五、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28.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的,给予企业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9.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引导州内各类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提高履约率,缩短实习期限,降低招聘入职前提条件。组织企业与柴达木职业学院和格尔木市职校联合举办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30.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新增就业见习岗位,2020年底前完成吸纳高校毕业见习100人。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期限。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1.扩大基层就业规模。继续组织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基层一线。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允许部分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政策措施。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开发工作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到社会组织就业,协助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开展大学生服务合作组织扩大试点工作,拓宽大学生创业就业渠道。落实《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青人社厅发〔2019〕68号),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


32.适当延迟办理录用接收手续。引导用人单位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工作,全面准确登记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持续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并为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及时办理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