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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资源税扣缴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16-08-15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资源税税率的通知》 ( 辽财税〔2016〕430号)等规定,现将我市资源税扣缴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收购资源税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