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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东政发〔201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 ( 鲁政发〔20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起“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分类实施、协同推进”的全市大培训工作格局,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层次,丰富培训资源供给,进一步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聚焦产业,服务发展。坚持产业发展方向就是职业技能培训方向,深化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以“技能储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再就业培训和转岗培训、创业创新培训”等为重点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3.高端带动,整体推进。加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展壮大中级、初级技能人才队伍,实现劳动者技能素质的整体提升,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目标任务。到2021年,全市技能人才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明显改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深入开展,东营开发区、东营港开发区建设成为技能人才高地,全市劳动者整体技能素质明显提升,技能人才对东营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发挥。

二、明确培训重点

(一)加大主导产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根据我市“5+2+2”产业体系发展需求,整合集聚各类培训资源,加快培养急需紧缺技能人才。推进鲁北高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重点产业聚才育才的主阵地作用,实施高端石化产业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实施现代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加快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交通服务、家庭服务、旅游餐饮、商贸服务、电子商务和体育健身等各类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乡村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培训、乡土人才培育行动、乡村“好青年”选培计划、家庭农场主培训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等计划,满足农民多样化培训需求。开展技能脱贫攻坚行动、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行动、扶贫工作重点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等。(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文化艺术和传统技艺人才培训力度。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传承作用,开展吕剧等“非遗进校园”活动,加强对非遗项目传承人培训;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成立工作室,打造文化品牌。(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城市管理技能人才培训力度。重点在城市设施更新维护、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林业养护、水环境治理、特种作业、食品药品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安保与消防、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卫生健康等领域,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黄河口创业者”培训力度。将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培训政策支持范围。重点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高校(职业技术类院校)学生、新生代农民工、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培训等,树立“黄河口创业者”品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大困难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围绕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实施就业技能提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服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行动等计划,确保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至少掌握一项技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残联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壮大培训载体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开展以岗位技能提升为重点的各类培训和竞赛比武。扩大企业就业见习(实习实训)基地规模,引进青年人才。支持企业高技能人才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站)、首席技师工作站、劳模和工匠创新工作室。开展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试点,促进评价结果与待遇落实有机衔接。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技能人才需求预测,牵头组织行业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挥职业院校支撑作用。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职业院校着力加强以技能储备为重点的技能培训,将高等院校在校生就业创业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依托职业院校建设集职业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于一体的职业训练院。统筹整合有关平台、师资、课程、资金等,探索建设集高技能人才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和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于一体的工匠学院。规范东营创新创业大学管理,以在校大学生为重点,提升创业培训水平。争创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各类市场培训机构辅助作用。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培育领军企业或机构。发挥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平台优势,引进一批中高端培训和评价机构。加强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农科驿站建设,打造一批示范基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培训模式

(一)创新校企合作培训模式。支持职业学校、行业企业建立职业教育培训联盟,面向企业在职职工(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按照“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模式,企校“双师”联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面向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按照“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模式,推行校企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训。建立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特聘兼职教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互联网+技能培训”模式。引进优质互联网培训资源,探索开设网上培训课程。引导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需求,打造培训品牌,鼓励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技能培训”新模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职业技能竞赛培训模式。以行业和区域比赛为重点,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举办黄河口职业技能竞赛、“匠心东营”职业技能竞赛、乡村振兴传统技艺技能大赛等赛事,将东营特色技能项目纳入竞赛。研究竞赛成果推广应用模式,注重把竞赛理念和标准转化为培养标准和培训课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培训机制

(一)建立统筹管理机制。按照“统筹管理、整体部署、分类实施、协同推进”原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统筹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调度、督导等工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加快推进落实。要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培训资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资金、职工教育经费等,优化拨付流程,提高使用效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职业技能培训统计制度,健全完善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培训档案信息,准确反映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培训情况。依托市政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数据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清单管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培训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良好的实行优质优价,对信用不达标的实行政府培训项目禁入,对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9-09信息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