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做好房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4-6 京建发〔2011〕14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2013年11月11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京建法〔2013〕18号)规定,决定保留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 京政办发〔2011〕8号)和《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京建发〔2011〕65号)规定,做好房屋产权登记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2月17日以后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各房屋登记部门除收取《房屋登记工作规范》(京建权[2008]827号)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核对并收取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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