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划拨用地划拨价款标准的通知【到期失效】
青西新管发〔2020〕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1〕19号)规定,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划拨用地划拨价款标准》已经新区管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黄岛区划拨用地划拨价款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划拨供应土地使用权行为,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综〔2006〕68号),结合我区实际,确定我区划拨用地的划拨价款标准如下:
一、划拨价款的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缴纳的划拨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 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
二、划拨价款的核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