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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持有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取得的股息有关税收问题的函
国税函发〔1994〕44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4-07-26
国家体改委、国家证券委、中国证监会:
1994年6月28日体改函生〔1994〕63号《关于印发〈企业到境外上市工作经验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收悉。关于《企业到境外上市工作经验座谈会会议纪要》中提出的H股、B股的股利分配继续免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我局曾以国税发[1993]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取得股票(股权)转让收益和股息所得税收问题的通知
【涉外税收】相关法规
【非居民个人】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