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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人才引进培育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办公室关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体育人才引进培育的实施意见【全文失效】

青西新管办发〔2019〕7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制度清理结果的通知》 ( 青西新管发〔2021〕19号规定,继续实施,直至有效期届满或出台新文件等原因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公布2022年西海岸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2年12月12日规定,失效。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灵山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区人才支撑战略,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教,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新区教育体育实际,现


  就加强教育体育人才引进培育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意见,充分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培育视野,创新工作流程,畅通引才育才渠道,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增强人才吸引力,建立完善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建设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先进、勇于改革的教学名师和专业技能人才,为促进新区教育体育事业高水平均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引进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贡献、有影响的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教学能手、正高级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体育人才20名左右,引进培育地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教学骨干等人才100名左右,引进一批优秀公费师范生、高校高技能优秀毕业生、双一流等重点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壮大新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带动提升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教育体育高层次人才集聚地。


  三、人才类别资格


  (一)新区引进人才主要分五个类别,具体是


  1.A类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近10年曾获得过奥运会冠军的运动员。


  2.B类人才:具有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山东省特级教师或省外具有相当层次的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体育人才。


  3.C类人才:具有省级及以上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荣誉称号之一的教育体育人才。


  4.D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或具有国家级教练员资格的教育体育人才;或具有地市级名师名校长、拔尖人才、特级教师荣誉称号之一的教育体育人才。


  5.E类人才: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或双一流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重点院校优秀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技能毕业生;或获得过全国锦标赛及以上比赛(全运会、亚锦赛、亚运会、世界杯、世锦赛)冠军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运动员;或其他新区教育体育急需紧缺人才。


  (二)引进的人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体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3.A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B、C、D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E类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身心健康。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引进方式


  (一)直接调入。对于区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符合条件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经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评价认定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认定,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工委编办、区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二)招考引进。新区教育体育发展所需的E类人才,根据岗位需要和特点,由区人社局指导通过多元化招聘、面试前置等有效方式引进。


  (三)柔性引才。鼓励各学校积极开展柔性引才,通过聘请学校顾问等形式,引进教育体育名家、教学名师。创新教师使用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志愿者服务、聘任专兼职教师等方式,补充教育体育人才。


  五、引进程序


  (一)申报计划。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教育体育实际,提出引进各类人才计划,一般引进前一年9-12月份将引进人才计划报工委编办、区人社局审核报批。区教育和体育局应将上级批复的用编进人计划优先用于A类、B类、C类、D类教育体育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


  (二)制定方案。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引进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包括引进条件、引进时间、引进方式、遴选办法、组织领导、纪律监督等。


  (三)组织引进。按照实施方案,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一般每年上半年组织引进,高层次教育体育人才和特殊紧缺人才可随时引进。


  (四)办理手续。引进的人才由工委组织部、工委编办、区人社局分别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优惠政策


  (一)全职引进的教育体育A类—E类人才到区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可分别享受如下待遇:


  1.A类人才:可给予总额10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5年内购买新区内商品住房,可享受最高8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优惠价购买140平人才公寓。


  2.B类人才:可给予总额5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5年内购买新区内商品住房,可享受最高80万元的购房补贴或按优惠价购买120平人才公寓。


  3.C类人才:可给予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5年内购买新区内商品住房,可享受最高30万元的购房补贴。


  4.D类人才:可给予总额10万元生活补贴;引进5年内购买新区内商品住房,可享受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与市区有关博士的生活、安家补贴不重复享受。


  5.E类人才:根据新区“梧桐树”人才新政和“双招双引”二十条等有关政策,为来新区教育体育系统任教的应届毕业生发放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年内购买新区内商品住房,按10万元的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每月5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的配租配售优惠政策不同时享受。


  (二)鼓励各学校柔性引进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使用模式,通过聘请学校顾问等形式,引进教育体育名家、教学名师。对于职业教育、传统文化、体育艺术传承项目、特色课程等所需专业人才,可通过服务外包、与名家协会合作教学等方式引进。对用人单位柔性引进A类、B类、C类人才,每年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其劳动报酬的10-30%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三)引进人才的配偶如属教育体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符合区外调入基本条件的,按照区外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执行;引进的A-D类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区常住户口。


  (四)引进人才到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符合青岛市特设岗位设置要求的,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申请使用特设岗位进行聘任;对受条件限制、聘任有难度的,可参照其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享受相应待遇,兑现时间自原单位出具的工资转移证起执行,确保工资和保险等待遇衔接。对原单位未出具工资转移证明的,按其到我区工作时间起兑现工资保险等相关待遇。


  (五)引进的其他教育体育人才,按照新区现行政策落实有关待遇。


  七、支持自主培育人才


  (一)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在全区范围内每年遴选1-2名有望入选“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高端人才进行培养,培养周期2年,每年给予最高5万元的培养培训经费补助;每年遴选5-10名有望入选省级名师名校长的教育体育人才,培养周期3年,每年给予最高1万元的培养培训经费补助,所需经费列入区教育体育培训专项经费。


  (二)实施骨干教师和优秀教练员托举计划。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培养培训,优先安排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教练员等参加国培、省培以及我区的相关培训和教科研活动,对业绩突出的,设立区级“名师工作室”,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对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强的,纳入教育体育后备人才管理,在干部选拔中优先使用。


  (三)调动单位自主培育人才积极性。根据人才培育层次,对本区自主培育人才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30万元,并对其他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产生重大积极作用的区内培养单位,经研究后,参照以上标准予以奖励。对获得以上奖励的单位,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对A类人才的区内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


  2.对B类人才的区内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3万元/人。


  3.对C类人才的区内培养单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人。


  其中B、C类人才所需经费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安排。


  八、管理与服务


  (一)成立区引进培育教育体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工委分管人才工作和管委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工委组织部、工委编办、区招才中心、管委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开发区公安分局、黄岛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教育体育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设立专门人才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引进培育教育体育人才所需经费按相应渠道每年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