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鲁财税[2004]32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鲁财法〔2015〕9号规定,保留,继续执行

USHUI.NET®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12-15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
【印花税】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