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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
酒政办发〔20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酒泉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驻酒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农业品牌化发展新引擎,助力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快农产品品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围绕酒泉种业、蔬菜、肉羊三大优势产业集群和枸杞、葡萄、蜜瓜、生猪、肉牛五个特色产业的“3+5”农业产业体系,着力挖掘“独一份”“特别特”“好中优”“错峰头”的内在潜力,全力打造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营销的品牌农业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知名品牌10个以上,注册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达到20件以上,入选“甘味”农产品数达到50个以上,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以上具有地方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县域公用品牌,全市“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突破260个,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真正实现“创响一个品牌,带动一方产业,富裕一方经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不断完善品牌创建体系。全力推进品牌提升战略,主推“市级公用品牌+县级公用品牌+(地理标志)+企业商标”的品牌发展模式,积极构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商标品牌协同发展、互为支撑、互为补充、互为认可的农产品品牌体系。一是广泛征集和打造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推行区域品牌授权管理,制定认定管理办法,将酒泉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做大、做响。二是开展酒泉“十大”农产品品牌评选活动,每两年择优对“有地方特色、有市场潜力、有公众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且种养规模较大”的产品和主体进行评选和奖励。三是整合现有品牌资源,打造产业品牌旗舰。鼓励支持同类产业、同类企业强强联合,集中力量培育或主打1-2个产业品牌,聚指成拳、久久为功,3-5年后培育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品牌;或以县市为单元,一个产业培育形成一个全省能“叫得响”的拳头品牌,不断扩大其品牌价值和市场影响力,吸引产业链上下游向拳头品牌聚集。四是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品牌效应。鼓励按照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相关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发挥地标产品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扩大区域公共品牌领导力。


  (二)培育壮大品牌创建主体。进一步发挥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全面推进品牌建设。一是通过要素集聚、政策支持、强强联合等方式,组建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做大做强企业龙头。重点依托创建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培育种业龙头企业;依托以肃州、敦煌两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依托肉羊养殖,培育畜产品屠宰分割加工龙头企业;依托绿色有机枸杞、肉苁蓉、甘草等中药材产业基地,扶优扶强地方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通过龙头带动上、下游及平行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龙头在品牌的深度开发和生产系列产品上下功夫,打造农产品品牌的“航空母舰”。二是鼓励行业间开展跨区域整合,采取统一品牌形象、质量标准、包装标识等方式,让品牌惠及企业、农户,形成政府宣传推动、企业农户受益的发展格局。


  (三)拓展提升品牌营销能力。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和产品”的原则,建立农产品品牌运营平台,推动传统营销和现代营销相融合,实施精准营销服务。一是充分利用东盟、上海、广州等农产品博览会平台,采取“走出去、引进来”以及“组团宣传、抱团发展”的方式,把培育酒泉农产品品牌作为我市对外开放的一张靓丽“名片”,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提档升级。二是全力引导大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拓外销市场,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销售窗口,在全国中高端农产品超市开设酒泉公用品牌特色蔬菜、林果、牛羊肉等农产品专柜,全力打通优质农产品进入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三是组建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酒泉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酒泉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四是举办各类专业特色节会,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推介我市农产品纯天然、无污染、有机绿色的独特优势,做好酒泉农业质量文章,讲好酒泉品牌发展故事,弘扬酒泉品牌特色文化,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四)加快品牌质量提档升级。一是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优质高产品种轻简化栽培、农田养份均衡调控、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生物农药和精准用药、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戈壁农业、畜禽标准化生产等高效集成技术推广应用,健全完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体系,全面夯实品牌发展的“品质基础”。二是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禁农药、兽药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为品牌优质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推进绿色原料生产基地,“三品一标”示范基地“三园两场”等的创建。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甄选优质生产基地,作为区域品牌示范基地,树立典型示范引领,为品牌建设“立杆立标”。四是严格质量管控溯源。依托国家及省市监管平台,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信息核查、预警与危机处置机制,对品牌农产品全面推行“质量合格证+追溯二维码”带标上市,实现上市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做实品牌发展绿色底蕴,为品牌注入“真金份量”。


  (五)建立健全品牌评价机制。一是建立酒泉农产品品牌评价机制。完善公用品牌推荐申报、评定评价和认定管理办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农业企业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品牌评定和评估机制。二是实行全市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定期公布农产品品牌名录,建立获准使用农产品品牌和产品认证目录储备库。三是加强品牌授权管理及产权保护。农业农村部门应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创品牌、管品牌、强品牌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加大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的惩处力度。县(市、区)也要加大品牌的使用和保护力度。一个县(市、区)或一个特优区塑强1个区域公用品牌。推荐评选酒泉“十大”品牌和省级“甘味”或国家名优农产品目录的农产品,必须是进入市级区域公用品牌名录。


  三、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