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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6]326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一)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4号 规定,现行有效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和修改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8号 规定,现行有效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08-06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 联 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417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五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世界银行、联合国直接派遣来华工作的专家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1996〕417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