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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全文废止】
京地税个[2004]9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4-01-09

海淀、朝阳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税函〔2003〕129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ОО四年一月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2003年12月4日 国税函〔2003〕1294号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