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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振兴的实施意见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振兴的实施意见
枣政发〔2012〕1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纵深推进“三大战役”,加快建设“幸福新枣庄”,现就推进工业转型振兴,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业发展目标及发展定位

1.今后五年(2012-2016年)全市工业发展的目标是:工业投资累计超过5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年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五年翻一番,工业销售收入突破万亿元。实施“计划,即:打造3个过1000亿元、3个过500亿元的支柱产业和5个过10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2.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煤电能源产业,市内煤炭年产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积极开发市外煤炭资源,争取市外煤炭年产量突破3000万吨;搞好煤电转化,支持超超临界、热电联产、低热值发电等机组建设,五年新增火电装机230万千瓦。煤电能源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拉长煤化工产业链条,重点发展清洁能源、煤基烯烃、焦油深加工与新型合成材料,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提高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度,突出发展高端机床和成套专业设备,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搞好新型建材产业精深加工,加大水泥产业整合力度,到2016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占水泥熟料产能的比重达90%以上;支持玻璃深加工产业提升发展;积极发展纸面石膏板、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环保建材产品,新型建材产业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打造纺织服装产业自主品牌,加快产品升级,发展产业用布,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培育特色食品产业,重点开发绿色、旅游食品和功能性食品,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

3.培育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锂电、光热、光伏产业链,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积极推进醇醚组合燃料的生产和应用,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新医药产业,打造国内重要的中成药生产销售基地,重点发展生物技术药、化学创新药、现代中成药和医疗器械,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正负极材料、电子基草酸盐、电子专用焊料、纳米材料、高导软磁材料等,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新信息产业,重点开发新型光电子材料、数字化电子产品及配件、光通讯传输系统产品和软件,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再制造、循环利用、污染综合防治及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

二、加快培育大企业(集团)

4.大企业(集团)要以引领全市经济发展为己任,以成为创新的主体、合作的平台、最佳项目储备地为目标,搞好战略规划,准确把握市场定位,发挥招商主体作用,实现快速膨胀、倍增发展。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广泛建立与国内外500强等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本市企业搭建战略合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5.建设“大企业(集团)梯队。根据企业规模、行业位次、企业发展潜力、技术研发能力等标准,确定全市30家重点企业(集团)名单。对纳入名单的重点企业(集团)在争取国家、省优惠政策上优先扶持;在建设用地、环境容量、能耗容量等方面在市级范围内优先保障;在项目申报、项目建设过程中优先服务。力争到2016年,大企业(集团)形成“梯队,即: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0亿元1家、过100亿元6家、过50亿元8家。对纳入名单的企业(集团),实行动态考核制度,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两年一调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税收贡献、新上项目等。对当年实现销售收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的大企业(集团),授予年度功勋企业称号,对其法定代表人授予功勋企业家称号,颁发金牌,给予重奖。

三、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

6.健全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和考核机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工商注册、土地供给、信贷融资、公共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制定具体扶持政策,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民间社团作用,组建创业辅导师队伍,开展民营创业带头人活动。市政府每年下达中小微企业的增长个数和发展质量计划,作为考核区(市)、乡镇(街道)、部门的重要指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7.实施中小微企业培育、成长、创新和提升计划。每年举办两次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会,与大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动态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对纳税50万元以上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以2011年为基数,五年内每年新增税收地方留成25%以上部分作为财源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每年评选表彰10家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抓好特色产业镇、专业村的培育,引导中小微企业向园区集中,集群化发展,努力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五年内培育各类小企业创业基地不少于20个,培育小微企业5000家。

8.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托管交易、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构建多种形式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5‰给予补助。

四、深化企业改革

9.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减持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股份,鼓励与不同国有产权层级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业股权置换,实现大企业(集团)的产权多元化。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贴息或参股的形式积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机制。

10.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各区(市)政府要把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骨干企业上市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对重点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与分类指导。对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把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上市个数,作为对各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11.推进企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所有破产企业处置及职工权益补偿,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框架内进行,规范企业改制。下大气力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鼓励国内外优势大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内企业。鼓励效益好的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特别要在水泥、机床、医药等方面取得突破。

12.推进市属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市属工业企业逐步下放至所在行政区,实行属地化管理。人、财、物(土地、厂房、设备等)全部移交,并下放管理权限;未处置土地收益适当留给所在行政区政府,用于统筹解决企业遗留问题。

五、加强园区建设

13.提高园区管理水平。突出各园区专业化分工、特色产业的功能定位,弱化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引进高端园区管理人才,试行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专任制。坚持规划先行,聘请国内外高层次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园区规划并严格执行。强化项目审查,不符合产业分工和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得入园。强化退出机制,对技术水平、土地容积率、投资强度、税收贡献达不到规划要求的已入园项目要强制退出。强化整合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园内困难企业。强化载体建设,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对所有通过规划评审的园区,其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重点推进枣庄高新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滕州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国家级城市转型产业示范园。

14.以园区为平台抓好项目建设。制定出台大项目引进、落地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大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对引进鼓励类大项目,引进国内外大企业尤其是世界500强投资项目的给予奖励。每年集中推进10个重大工业产业项目建设,五年内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至少新上1-2个投资3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

15.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产业集群(基地)所在区(市)要在土地、资金等方面向集群倾斜,产业集群内企业实施的先进技术和工艺设备投资项目,优先列入市发改、经信、科技、商务等相关部门的项目计划。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16.建立园区考核机制。每年对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单独进行考核,主要包括经济指标增长幅度、完成项目投资额、新增项目个数、土地容积率、税收等指标,综合考评前三名的为优秀园区,并给予奖励。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对所在区(市)和园区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7.搭建政产学研创新平台。各级要围绕主要产业的发展方向,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设立中试孵化基地、国家级实验室和检验检测中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姻共建,对取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重大成果并形成产业化的给予重奖。每年组织两次产学研专题对接活动,对国内外研究机构的科研成果及企业重大技术难题予以发布,寻求合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重大科技专项和各类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对通过认定的给予奖励。

18.鼓励企业技术进步。建立高层次的专业评估机构,在科学评估、严格审核的前提下,对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创新及产业化项目,技改贴息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担保机构优先提供贷款担保。设立市级风险投资基金。对民间资本暂不愿进入的重大先导性、风险性项目,风险投资基金可率先进入,条件成熟时适时退出。

19.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严把项目建设入口关,凡不经环评、能评、安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引导企业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为重点,形成闭合产业链,实现“零排放”。逐年增加市级节能减排资金额度,对在节能减排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市)、部门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20.整合信息资源。强化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规范工作程序,理顺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以建设电子政务外网为切入点,打造互联互通的市、区(市)、乡镇三级电子政务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信息体系。支持各种资本参与企业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信息化发展格局。

21.加快信息产业发展。以建设淮海经济区信息产业创业基地、生产基地、服务基地为方向,创建鲁南信息产业孵化中心,设立市级信息产业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软件开发、数字应用、文化创意和服务外包等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对新落户我市的软件开发、信息服务和服务外包企业,五年内其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返还企业支持发展。

22.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推广“智慧矿山”先进经验,着力推进传统工业信息化,加快中小企业信息化普及,建设“智慧企业”。依托高校、企业创建“两化”融合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支撑
【政府扶持政策】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