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政办字〔2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创新提升“三个模式”,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深度融合,打造全国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新高地,根据《山东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21—2025年)》(鲁农发规字〔2021〕9号)和《潍坊市数字强市建设暨“十四五”大数据发展规划》(潍政字〔2021〕2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2021年12月23日市政府第一百零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一一二三四五”基本工作思路,聚焦发展现代农业“主业”,聚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战场”,以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以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经济深度融合为主攻方向,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领,发挥市场主导。政府牵头抓总,为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发挥互联网企业和农业信息化企业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广泛参与。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应用驱动。围绕制约农业产业发展瓶颈问题,以产业链关键环节改造提升为重点,以应用为内生动力,做好关键领域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研发、引进、改造和推广。
——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全面推广。优先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开展试点,边试点边总结,带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数字农业农村稳步发展。
——坚持协同发展,促进资源整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块负责,形成共建共享、上下互动、多方共赢的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天空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快融合。分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主体、应用场景,数字经济占农业整体经济比重稳步提高,全省智慧农业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四、重点任务
(一)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
全力推进“宽带乡村”建设,实现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基本达到城市同等水平,到2025年农村地区80%的家庭具备千兆接入能力。提升5G移动网络覆盖率,分梯次、分领域推进5G基站向镇、村延伸。完善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应用,鼓励各网络运营商制定面向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的资费优惠方案。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遴选发展基础好、软硬件设施齐备的益农信息社,打造公益服务优、便民服务优、电子商务优、培训体验优的“四优”益农信息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数字农业农村技术支撑工程
1.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汇集应用平台。按照“开放、高效、融合”的要求,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遥感等信息技术,建设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统筹现有软、硬件资源,形成统一建设、接入、数据、输出、应用标准。整合、汇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农村“三资”管理监管服务平台、农资监管服务平台、物联农机服务云平台、智慧农场管理平台、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乡村振兴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畜禽屠宰监管服务平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益农信息社等现有平台数据资源,建设覆盖全市农业农村领域的数据汇聚、存储、管理、挖掘、分析展示、发布利用的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打造交互顺畅、动态实时、信息丰富、高效共享的“数字农业大脑”。
2.建设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天空地一体化数据采集和监测应用体系。利用遥感、导航、通信卫星等空间基础设施,开展农业农村管理数据、空间数据等数据上图入库。鼓励各类主体基于农业农村实际需求,持续开展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农业遥感技术应用。不断完善全产业链数据采集方式,对现有各涉农项目、平台中设置的数据自动采集系统,根据需要整合汇集到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对财政支持的新建项目中涉及农业农村数据采集的,要确保为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提供数据或接口,逐步实现多渠道、多维度、一体化数据采集。
3.建设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库。按照应纳尽纳、应统尽统原则,依托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整合农业自然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气象、农产品销售市场等信息板块,构建全市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一是建设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设施农用地备案等数据,建设耕地基本信息数据库,形成基本地块权属、面积、空间分布、质量、种植类型等大数据。二是建设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电子台账,采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数据,建设全市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三是建设农村宅基地大数据。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卫星遥感等数据信息,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构建全市农村宅基地数据库。四是建设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完善经营主体身份、就业、生产管理、补贴发放、监管检查、投入品使用、培训营销等多种信息为一体的基础数据,逐步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覆盖、生产经营信息动态监测。五是建设特色优势单品和单项大数据。汇集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经营大数据,发展水果、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单品大数据,农机作业、农技指导、仓储保鲜、冷链配送、商贸流通、金融保险服务等单项大数据。
(上述三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
1.大田种植数字化应用。推广基于北斗导航的农机作业技术应用,鼓励配置机载信息采集装置、机械作业远程监测装置等,推广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实现农机智能调度及作业监控。推广遥感、物联网等技术应用,动态监测农作物种植类型、面积、墒情、长势和灾情虫情等农情数据。推广智能感知、分析、控制技术应用,实现精准种植、环境控制、水肥药精准施用等生产监控。在全市建设一批大田种植数字化示范基地,示范带动大田种植装备智能化、作业精准化、管理数据化、服务在线化。
2.设施农业生产数字化应用。重点推广智能化、无人化农事管理操作技术与装备,提升设施农业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的应用普及度。推广设施温室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采摘机器人等无人化设施作业装备应用。加强果蔬产品智能化分级分选装备推广力度,提高果蔬标准化生产水平。在全市建设一批设施农业数字化示范基地。
3.畜禽养殖数字化应用。以主要畜禽品种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引导涉牧企业智能化生产改造,加快畜禽圈舍温度控制、通风过滤、环境感知等传感器及控制设备的智能化应用,实现环境智能监控、精准投喂、自动化产出。加强电子识别技术应用,实现畜禽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控与养殖过程全程可追溯。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在全市建设一批畜禽养殖数字化示范基地。
4.渔业养殖数字化应用。在健康养殖、良种工程、海洋牧场、安全救援、渔业执法、涉外入渔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先进渔业生产管理和物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应用。构建、完善渔业综合管理平台、渔业技术远程服务平台、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管理平台等平台,建设渔业智慧化管控服务集成应用“一张图”,不断提升海洋渔业综合管控能力。
5.提升农产品流通数字化水平。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关键市场主体交易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构建交易主体、品种、数量、价格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大数据。依托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工程,鼓励引导项目建设主体配备信息数据采集设备,提高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数字化水平。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息统计监测。
(上述五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工程
1.推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根据全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等标准体系,制定全市涉农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相关标准,推动农业数据资源建设规划、数据标准、基础平台、门户入口、地图遥感资源、安全管理“六统一”,加快涉农信息系统整合和涉农数据资源共享。
2.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挖掘三农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价值,鼓励开发服务政府、服务市场、服务公众的农业大数据产品。加强农业农村部门政务数据资源与涉农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等的大数据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培育农业农村数据化管理、智慧化应用、信息化监管、网络化营销应用场景。
3.开展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完善益农信息社站点运营,拓展公益便民服务能力,提升电商销售服务功能。强化为农服务中心数字化建设,做好相关数据资源与潍坊三农大数据平台对接,推进为农服务智能化、协作化。强化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开展高素质农民数字技术应用培训,推进农技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
4.提升乡村数字化综合治理能力。用数字化赋能乡村基层治理,完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农村党务、村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示范,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以点带面促进数字乡村全面建设。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做好个人信息安全防护,保障数字乡村建设网络和信息安全。
(上述四项任务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农产品经营网络化工程
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引导优势特色产业与农产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建立农产品电商孵化基地、产业园等服务机构,提升农产品商品化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分等分级、加工包装、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标准化、电商化改造能力。力争用3—5年时间在全市打造5个年网上销售额超1亿元的全国知名农产品品牌。鼓励市内外大型电商、商贸、物流企业参与城乡供应链、物流链整合,引导建设和优化区域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提高区域农村电商物流集约化、规模化、智慧化水平,提升农产品电商配送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数字农业人才培育工程
加强农业人才平台建设,设立农业企业博士后创新平台,推动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组建研究院、联合实验室、实验基地方式,引进国内数字农业方面专家团队在潍坊落地,促进产学研有效结合。加强与我市大学、职业学校合作,开展农业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专业创新课程设置。持续打造“才聚鸢都”招才引智品牌,开展直通名校专场招聘活动,多渠道多方式引进各类农业人才。在各类涉农培训班中增加农业数字技术专题,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用数字技术创业创新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全市数字农业农村工作专班,负责研究部署重要政策、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将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压实责任,层层推进,确保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成效。
(二)强化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优惠措施,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从项目立项、财政支持、土地供给、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技术创新、投融资政策等各方面加大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建设和财政预算资金渠道,积极争取新增投资。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采取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金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