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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全文废止】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建设的意见【全文废止】
青政字〔2011〕35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0〕1号规定,全文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 青政字〔2022〕5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全面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现就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建设现代农业四大基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世界眼光,对照国际标准,立足本土优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以持续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形成设施农业高端化、规模农业区域化、特色农业品牌化、生产全程标准化、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格局,为青岛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即力争通过5年努力,在全市建设100个设施装备先进、产品优质安全、功能要素集成、示范作用突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培育100家产业关联度高、产品竞争力强、辐射带动力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创建1000家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的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1000家规模经营家庭农(牧、林)场和专业种养大户。以“双百双千”工程为载体,打造现代农业四大基地:即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最高水平的设施农业基地、规模农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使之成为我市高端优质安全品牌农产品的聚集区、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区和农业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三)基本原则。坚持高端定位,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建一流设施,出高档产品,创国际名牌;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发挥资源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实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坚持品质优先,质量第一,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监管体系,着力打造有机、绿色农业品牌,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安全农产品;坚持注重效益,完善经营机制,拉长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加强生态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同步提高。
  二、科学规划布局,指导四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
  (一)合理布局主导产业。积极引导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在全市规划建设六大规模农业生产区:即沿大沽河流域布局建设优质蔬菜生产区,沿崂山山脉、大泽山山脉、珠山山脉布局建设优质果茶生产区,沿滨海一线布局建设高端水产品生产区,在五市适养区布局建设以奶牛、生猪、肉牛、肉鸡、蛋鸡等为主的优质畜产品生产区,在平度南部、即墨西北部、莱西西南部布局建设优质粮油生产区,在城阳、胶州、即墨布局建设优质林木种苗生产区。
  (二)着力培育特色产品。立足现有特色产业,依托名特优农产品品牌,规划建设五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即以胶州大白菜、平度马家沟芹菜为重点的特色蔬菜生产基地,以胶南蓝莓、平度大泽山葡萄、莱西薄皮核桃为重点的特色果品生产基地,以里岔黑猪、琅玡鸡、平度肉牛为重点的特色畜产品生产基地,以青岛海参、黄海对虾为重点的高端特色水产品生产基地,以崂山枯桃、胶州杜村为重点的特色花卉生产基地。
  (三)突出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群。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快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重点打造花生、蔬菜、肉类、水产、花卉、林木六大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集群,拉长产业链条,不断提高全市农业的产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科学编制和实施规划。各区市政府要抓紧编制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及优势农产品加工出口产业规划,将其纳入“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并与其他规划相衔接,以此指导区域内四大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基地的建设规划,确保项目用地(海)较长时间内不被征占用。项目基地要做到一次规划、分项实施、逐年建设、滚动发展。
  三、实施园区带动,打造四大基地建设的示范载体
  (一)分类打造重点园区。“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规划建设100个不同类型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其中,种植业园区以蔬菜园、果品园、茶园、花卉园、农业休闲观光园为重点,渔业园区以健康养殖、良种繁育、海洋牧场、水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渔业示范园区建设为重点,林业园区以特色经济林、野生动物养殖、林下种养殖、速生丰产林培育、森林休闲旅游园区、林木种苗园区为重点,畜牧业园区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庭院养殖“退户进区”和畜牧业科技示范园为重点。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二)提高园区设施装备水平。加强以路、水、电为重点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日光温室、标准化养殖、工厂化育苗为重点的设施装备建设。设施栽培园区要广泛应用钢架大棚、节水灌溉、新型园艺机械、病虫害物理防控设施等先进设备,形成以日光温室为重点、以拱圆大棚和中小拱棚为补充的设施栽培生产体系。水产养殖园区要以工厂化育苗、池塘标准化养殖为重点,提升渔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种苗集约化供应能力和深远海设施养殖工业化生产能力。畜牧养殖园区要加快推进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完善饲养场(区)防疫消毒和隔离设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畜牧养殖机械化、自动化、无害化。
  (三)完善园区运行机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应明确项目业主和建设主体,形成以市场为主导的运行机制。积极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种养专业大户等投资建设农业园区,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参与园区建设。完善园区经营机制,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订单生产,推进农超对接和连锁经营。
  四、实施龙头拉动,提升四大基地建设的产业化水平
  (一)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的原则,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壮大工程,扶持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经营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龙头企业做强,扶持一批产品有特色、成长有潜力的企业做大。力争到2015年,全市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5家,10亿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20家,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00家,农产品精深加工率超过60%。
  (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模式,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建立原料基地、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龙头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五、实施改革推动,培育四大基地建设的经营主体
  (一)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提升工程,按照“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经营规模化、管理规范化”要求,培育提升1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力争到2015年,全市30%的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和专业种养大户。在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完善服务体系,设立土地流转奖励资金,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和专业种养大户集中。落实农业生产配套用地政策,满足规模经营主体的配套用地需求。力争到2015年,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总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达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