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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威工信发〔2019〕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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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工信局,高区、经区、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产业科技局:

为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提升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市工信局制定了《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31日

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结合威海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第三条 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认定,工业设计能力较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业绩显著、设计水平领先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或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

第四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认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请、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每年认定一次。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六条 工业企业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保证工业设计资源配置,为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且设立时间在两年以上。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较好的软硬件配套设施;工业设计中心组织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规范,规划目标明确。

3.从事工业设计的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60%。

4.近两年每年工业设计活动专项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含工业设计外包经费)。

(四)企业有工业设计创新成果,且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表彰或奖励。

(五)企业社会信誉良好,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等情况,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列入相关行业信用“黑名单”的情况。

第七条 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申请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持续提升工业设计能力和水平,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1.成立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承担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的能力。

2.近两年每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工业设计服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的50%。

3.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业设计带头人。

(三)企业(机构)社会信誉良好,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并被列入相关行业信用“黑名单”的情况。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八条 申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专业化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向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威海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专业化工业设计机构需提供独立机构证明)复印件。

(三)工业设计成果获得发明专利、版权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成果表彰文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

(六)主要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证明材料。

(七)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学历和职务职称的证书复印件。

第九条 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区市转报文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答辩,并进行现场核查。评审答辩和现场核查两个环节分别打分,按评审答辩和现场核查7:3的折算比例进行综合评分。

第十一条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经党组会研究确定拟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

第十二条 将拟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并以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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