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3]230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14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2-11-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现就国务院已取消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财政部《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