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十八批)》的通知》 ( 京财法〔2019〕2612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3-07-24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3]133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2011年2月21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保证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