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控机具应用及售后服务管理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控机具应用及售后服务管理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2016-2-5
USHUI.NET®提示:根据《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地税局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税控机具应用及售后服务进行整合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控机具的供应及款型
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控产品供货资格协议》的规定、协议履行情况及税控厂商申请,省局已终止9家税控厂商税控产品供货资格,停止其在江西省境内销售。为了进一步方便用户,自2016年起,税控机具在全省范围内不再按区域进行销售和服务,《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控机具选型及售后服务的公告》(2012年第5号)中税控机具采用分片销售方式的有关规定作相应变更。
经整合后,具备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税控机具资质的税控厂商有3家: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康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江航天红峰控制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税控机具的价格
为规范市场秩序,减轻纳税人购置税控机具的负担,省地税局从2016年起将税控产品的销售指导价调整为:高档税控机不高于3580元,中档税控机不高于2880元,低档税控机不高于2380元,税控器不高于1380元,以上销售指导价中均含一年服务费。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税控机具的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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