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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全文废止】
粤地税函〔2002〕467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2002-08-16

USHUI.NET®提示:根据《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粤地税发〔2007〕186号规定,第一点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单位为其雇员多发一个月或以上的工资的情况,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可参照国税发[1996]206号文(粤地税发[1996]294号转发)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仍按照粤地税发[1999]23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于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实物(如住房、汽车等)的免费使用权,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并提供实物的企业代扣代缴。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所获奖品的原值、免费使用年限等合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八月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部分条款失效】
国税函〔2002〕629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2-07-12
USHUI.NET®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第一条有关“双薪制”计税方法停止执行。
USHUI.NET®提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规定,第二条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