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鲁人 社字〔2020〕28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鲁人 社字〔2020〕28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
滨人社字〔2020〕35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编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属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壮大新动能的精神,进一步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国家、省相继出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
人社部发〔2019〕137号)、《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9〕137号文件进一步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 (
鲁人社字〔2020〕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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