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1998]781号
USHUI.NET®提示:根据《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局废止和失效文件目录(第二十一批)》的通知》 ( 京财法〔2022〕1508号)规定,全文废止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1998-07-24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税字〔1998〕118号《
关于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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