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几项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所〔1994〕67号
全文废止 成文日期:1994-12-03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 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1号
)规定,标题六“关于股票转让所得征税问题”的内容失效
USHUI.NET®提示: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第三条废止
USHUI.NET®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2018年6月15日全文废止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和
实施条例
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
个人所得税征收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关于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问题
1、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对整个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它不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由于实行承包责任制而进行的车间、班组的层层承包。即: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承包、承租或转包、转租人。即使是以集体名义进行承包、承租转包、转租经营的,也只能对在经营合同上签字的个人按承包、承租、转包、转租的所得征税。对于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2、对承包、承租人员即便是按月或按次领取的属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也应包括在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中进行征税。承包、承租人员应得的收入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兑付的,也应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期限照章征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工人收入征税问题
鉴于建筑安装企业具有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实际情况,对建筑安装企业工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比照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特定行业”征税。
建筑安装工人包括:(一)参加现场建筑安装施工的工人;(二)在施工现场生产预制购件的工人;(三)利用自